释义 |
法律主观: 驾驶证满12分之后的措施: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 交通管理部门 参加为期七天的 道路交通安全 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二十日内进行科目一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清除,发还驾驶证。 法律客观: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教育。机动车驾驶人接受教育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科目一考试。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两次以上达到12分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科目一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科目三考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