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房产证内容与登记不一样的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的除外。我国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取得、变更房屋所有权以不动产登记为准,即房屋所有权以物权登记为准,通过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享有产权。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