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商标的许可使用方式有下列三种:一、一般使用许可。指授予了商标一般使用许可的被许可人之后,商标权人还可以授权给第三人使用该商标。二、排他使用许可。指商标权人除被许可商标的排他使用的被许可人之外不能再许可第三人使用该商标,但是商标权人还是可以使用其商标的。三、独占使用许可。商标权人在将独占使用许可给被许可人之后,只有被许可人可以使用该商标,商标权人也无权使用。【法律依据】《商标法》第43条,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