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违章行为不扣分不罚款的,分为两种情形,一种是当地拟进行专项整治,但是在一个时间段属于教育阶段,发送短信明示提醒注意,不会要求车主接受处罚之类,这种短信或通知,只是尽到提醒义务,车主谨记以后不要再犯,不用去交警大队处理。另一种是虽然违反交通安全法,但是违法行为轻微,只是 警告 不扣分不罚款,但是短信通知会要求去交警大队接受处理,此类违章和其他违章一样,都要携带违章车辆行驶证、驾驶人驾驶证、 身份证 ,到相应的违章处理窗口开具正式的违章处罚单,然后签名确认即可。 法律客观: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五条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六条 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与记分同时执行。机动车驾驶人一次有两个以上违法行为记分的,应当分别计算,累加分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