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买卖纠纷案件当事人应当准备和向法院要提供哪些证据 |
释义 | 法律分析:房屋买卖纠纷案件当事人应当准备的证据有:(1)当事人自然情况的证据;(2)证明房屋买卖关系存在的证据;(3)已付或未付房款的证明;(4)拒不办理过户手续的证明;(5)负有举证责任的其他证明;(6)房管部门备案情况的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六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第五百零七条 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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