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抵押证都需要登记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房产抵押需要办理登记。房产进行抵押必须签订书面的协议,同时应当及时到房管局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协议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未经登记的抵押协议成立但不发生法律效力。 一、抵押是指什么的担保 抵押是指抵押人和债权人以书面形式约定,不转让抵押财产的占有,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财产折价或拍卖的价格优先受偿。有效抵押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签订书面抵押协议; 2、抵押财产符合有关规定; 3、依法向有关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二、抵押和质押的区别在哪里 抵押和质押,一般有四个区别,具体如下 1、概念不同; 2、标的物不同。用于抵押的标的通常为不动产,用于质押的通常为动产; 3、成立要件不同。抵押中抵押物可不转移占有,但需办理抵押登记。质押中质押物需要转移占有,但不需要办理登记; 4、合同生效时间不同。抵押合同自登记日起生效。质押合同自质物或质权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 三、民间借贷房产抵押合同有哪些内容 (一)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 (四)抵押担保的范围; (五)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民间借贷房产抵押,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另外,订立抵押合同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而且,房产抵押需要到相关的部门进行登记。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