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病人一当住院治疗,就与医院形成了医疗服务合同关系,转院实际上是解除合同,征得院方同意,是可以转院(解除合同)的。一般来说,病人及家属只要承诺转院过程中及以后出现的问题与医院无关,医院会同意转院的。 一、病人转院治疗手续主要有哪些 办理转院需要的手续如下: 1、由转出医院主诊医师填写《某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统筹区内转诊市内转院申请表》或《某地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统筹区内转诊转院申请表》由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或科主任签字,医院医务(医保)部门联系转入定点医疗机构并盖章。 2、由转出医院结算处凭《市内转院申请表》,在医保信息系统为参保病人办理出院结算,在医保信息系统进行转诊市内转院申请登记,并与拟转入定点医疗机构联系,经对方在医保信息系统中确定。 3、由市医保二级经办机构1个工作日内在医保信息系统办理备案手续。定点医疗机构通过医保信息系统打印有备案结果的市内转院申请表一式两份,一份交病人在转入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处办理转入住院登记,一份留存备案。 二、病人自主转院要求 网友提问: 病人及家属自己想要转院治疗的话,需要满足哪些要求? 律师回答: 1、转医义务即转医(转院)指示的说明义务,指医师对于患有自匕专门领域之外疾病的病人或依其病情超出自己治疗能力的病人负有作出转医指示的说明义务。包括转医说明义务和转医运送义务。 2、转医运送义务,指医师对于本领域之外的患者或超出本人治疗能力的患者安全、快速转运到有条件加以治疗的医院的义务。 3、转医义务主要发生于以下几种情况: 患者的疾病属于医师专门领域之外时;对属于自己专门领域之内但本医院或本人无条件给予适当治疗时;对患者存在更适当的诊疗方法且该方法用于患者将比不转医发生非常明显的改善效果时,应对病人进行劝说转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