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关于工资的规定有哪些 |
释义 | 一、民法典中合同中要约定工资吗 如果签订劳动合同的,要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工资,如果没有约定的,双方可以补充约定,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或者同工同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约定不明确的解决】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二、劳动合同写的工资跟约定的工资不一致有效吗 首先,劳动者与所在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如无特殊情况,合同写的工资应与约定的工资一致。 因为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前,即在劳动者进行面试时,双方就工资问题是经过协商的,并且是经协商取得一致才确定建立劳动关系。 所以,即使要签劳动合同,也必须跟约定的工资一致。 其次,如果签订劳动合同时,发现写的工资跟约定的不一致,双方对工资条款未提出异议的,并且签字确认的,那么合同有效,受法律保护的。 之后,双方若是因为工资不一致产生纠纷的,将以劳动合同写的工资条款为准。 最后,员工签订合同时,发现劳动合同写的工资跟约定的工资不一致,要及时提出异议,否则签订后将产生效力。 因为双方在签订劳动合同前就工资问题做的约定,双方协商一致有效,但是随后签订劳动合同时,公司又写了与约定不一致的工资,其实就是对工资条款做了新约定,一旦双方就此协商一致,并在劳动合同上签字确认,那么可以推翻先前的约定,即工资以劳动合同的约定为准。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合同中要约定工资。如果没有约定的,双方可以补充约定,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或者同工同酬。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法妞问答网进行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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