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医疗损害责任的适用原则为过错责任和过错推定责任。一般情形下适用的是过错责任。适用过错推定责任的情形有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一、医疗过错的认定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6条之规定,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错,应当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进行认定,可以综合考虑患者病情的紧急程度、患者个体差异、当地的医疗水平、医疗机构与医务人员资质等因素。 实务中,诊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通常需要司法鉴定作出认定。 二、医疗事故纠纷怎么打官司 患者与医疗机构之间发生医疗事故纠纷的,因医疗事故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法院提起医疗损害赔偿诉讼,主张医疗损害赔偿。在医疗损害赔偿诉讼中,患者应当举证证明医疗机构存在不当行为,自己受到损害的事实、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医疗机构一方存在过错。法律规定了一些推定医疗机构存在过错的事由,包括: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等。 三、怎么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