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房未到期押金不退找哪个部门投诉 |
释义 | 本文主要介绍了关于租房未到期押金退还问题的处理方式和房东可以扣除押金的情况。同时指出,在租房合同续签时,不需要再次交纳押金。为了保障双方的权益,房屋租赁合同的签订、履行和解除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承租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时间退租或没有定期交纳租金等情况,出租人有权采取相应的措施,如向房管所投诉、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法律分析 一、关于租房未到期押金退还问题,如果您遇到以下情况,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您可以向房管所投诉,他们将协助您与房东协商解决问题。 2. 如果您无法与房东达成协议,您可以尝试申请仲裁,以寻求公正的裁决。 3. 如果仲裁结果不满意,您可以考虑向法院起诉。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在租赁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请注意,如果您遇到任何问题,都应该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以便他们能够帮助您解决问题。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屋租赁的指导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租赁的监督管理。 二、房东可以扣除押金的情况 1.承租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时间退租。 租赁合同对租赁时间是有约定的,租房应交纳的租金也是根据租赁时间收取的。履行合同约定是双方的基本义务,如果到了退租时间,承租人不按照合同约定退租,出租人有权扣押租金。这种情况下,承租人可以与出租人协商,就租房期限及价格达成一致意见,重新约定押金,并签订新的合同。 2.承租人没有定期交纳租金。 租房期间,交纳租金是承租人的基本义务,并且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缴纳方式、缴纳数额、时间和地点缴纳租金。超过缴纳期限仍未缴纳的,出租人有权从押金里面扣取承租人应当缴纳的租金,其数额应当等于租金数额及违约金数额。注意,剩余的押金在期满退房时应当交还承租人,不得无故扣押。 3.承租人损坏属于房东所有物品。 如果承租期间因承租人原因导致物品毁损的,扣除数额应当等于维修物品数额,如果不够支付的再向承租人索赔。 三、租房合同续签还要押金吗 租房合同续签不要押金,如果之前交纳的押金没有清偿或者退还的,可以不需要再交纳押金,如果已经清偿了或者退还的,根据其签订的租赁合同要求重新交押金。 《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结语 租房未到期押金退还问题,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向房管所投诉,房管所将协助与房东协商解决问题;如果无法与房东达成协议,可以尝试申请仲裁,寻求公正裁决;如果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考虑向法院起诉,但在租赁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房东可以扣除押金,承租人可以与出租人协商,重新约定押金并签订新的合同;如果承租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时间退租或没有定期交纳租金,出租人有权扣押租金,承租人可以与出租人协商,重新约定租金及押金;租房合同续签不要押金,如果之前交纳的押金没有清偿或退还,可以不需要再交纳押金,如果已经清偿或退还的,根据其签订的租赁合同要求重新交押金。根据《民法典》和《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相关部门负责房屋租赁的指导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租赁的监督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一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七百四十条 出卖人违反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的义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可以拒绝受领出卖人向其交付的标的物: (一)标的物严重不符合约定; (二)未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经承租人或者出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 承租人拒绝受领标的物的,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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