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规定,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房产的余值计算,并按年度分为上半年和下半年两期缴纳。上半年的申报缴纳期限为3月1日至15日,下半年的申报缴纳期限为9月1日至15日。为了简化办税手续,也可以在每年的3月1日至15日一次性申报缴纳全年应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执行方式因地而异,可能有按年、半年、季度或月度缴纳的规定,建议咨询当地税务机关以了解具体要求。 法律分析 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房产税以及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上、下半年两期缴纳。上半年的申报缴纳期限为3月1日至15日,下半年的申报缴纳期限为9月1日至15日。为简化办税手续,也可于每年的3月1日至15日一次性申报缴纳全年应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具体执行上各地不一样,按年、半年、季或月的都有,需要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拓展延伸 房产税申报截止日期及罚款规定 根据相关法规和规定,房产税的申报截止日期是每年的6月30日。如果未在规定的截止日期前完成申报,将会面临罚款的处罚。根据税务部门的规定,迟延申报的房产税将会按照逾期天数计算罚款金额。具体的罚款金额和计算方式会根据地区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一般来说,逾期申报的房产税将会被处以一定比例的滞纳金,该比例通常是根据逾期天数来确定的。因此,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罚款,建议在规定的截止日期前及时完成房产税的申报。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当地税务部门的具体规定为准。 结语 根据相关法规和规定,房产税的申报截止日期是每年的6月30日。为了避免罚款,建议在规定的截止日期前及时完成房产税的申报。具体执行上各地不一样,需要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法律依据 《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七条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