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保险公司拒赔支架疾病,是否有法律途径维权? |
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拒绝理赔支架疾病,是一种违反契约义务的行为,被保险人有权利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被保险人有权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履行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理赔责任。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被保险人对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订立、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有异议的,有权向保险公司提出书面投诉或者要求进行协商,保险公司应当及时处理。未经投诉或者协商解决,被保险人有权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五十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质量、数量,对于因此给对方当事人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七条:“当事人对民事权益有争议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综上所述,被保险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要求保险公司履行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理赔责任。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