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重疾险拒赔起搏器疾病后,可以采取其他保险措施,但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若其他保险保障范围覆盖起搏器疾病,可以进行理赔。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四十条规定:保险合同订立后,保险人有权收取保险费,被保险人有权获得保险金。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2.《重大疾病保险定型合同》第四条规定:本合同所称“重大疾病”是指本合同所列明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疾病:……(其中不包括起搏器疾病)。 3.《健康险保险条款》第三十条规定:本险种保险责任范围包括:……(其中可能包括起搏器疾病)。 4.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规定:保险合同中的保险金等待遇的给付,应当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 5.《合同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交易习惯和公平原则等确定合同中未约定事项。 因此,被拒绝赔付的起搏器疾病可以查看其他保险合同是否包含相关保障范围,如能够满足条件,可以向其他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但需注意不同保险公司的保障范围、保险金额、赔付比例等条件的差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