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抢夺弹药罪量刑有什么标准 |
释义 | 一、抢夺弹药罪量刑有什么标准 1、抢夺弹药罪的量刑标准有:一般对行为人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或者抢夺国家机关、军警人员、民兵的弹药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二十七条,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或者盗窃、抢夺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或者抢劫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或者盗窃、抢夺国家机关、军警人员、民兵的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第四百三十八条,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处罚。 二、抢夺弹药罪概念与特征有哪些 1、本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或者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或者窃取、抢夺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2、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盗窃或者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或者盗窃、抢夺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盗窃是指违反占有者的意志,将枪支、弹药、爆炸物或者其他危险物质转移为自己或者第三者占有;抢夺是指直接夺取他人紧密占有的枪支、弹药、爆炸物的行为。至于他人占有枪支、弹药等是否合法,则不影响本罪的成立。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属于抽象的危险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的行为,便可根据社会一般生活经验,得出具有公共危险的结论。但盗窃、抢夺危险物质的,属于具体的危险犯,需要根据危险物质的种类、盗窃与抢夺的行为方式等具体判断是否具有公共危险;如果没有危害公共安全,则不成立本罪。本罪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实践中有时出现行为人为了窃取一般财物而实际上窃取了枪支、弹药的案件,由于行为人并不明知是枪支、弹药,不能认定为本罪,只能认定为盗窃罪;如果盗窃后非法持有、私藏的,则另构成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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