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连环追尾相撞如何确定各方的责任如何划分 |
释义 | 连环追尾相撞的,应当根据连环追尾各方机动车驾驶人的过错程度及对其行为交通事故的作用大小,确认相应的责任划分。但如果都不存在过错的,应当认定都没有责任。 一、连环追尾交通事故责任如何认定? 机动车连环追尾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是: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3.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二、货车停在路边摩托车追尾事故怎么处理 追尾责任认定不一定全部都是后车的责任,前车倒车或溜车、前车压线等行为导致的追尾均属于前车全责。因第三方导致追尾的,连环追尾事故最常见,按照事故不同,赔偿责任也不同: 1、如果是最前面的一辆车没有违反交通规则,后车是一辆赔一辆,例如第二辆车赔第一辆,第三辆赔第二辆。 2、如果最后一辆车是先撞到前面一辆车,在作用力之下再一起撞到再前一辆车的话,那么最后一辆车是全责,要赔两辆车。 三、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程序有哪些 由于在具体案列中,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需要区分不同的肇事情形,因此需要对应具体情节来对应相应的责任情形。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包括:1、追尾碰撞前车的;2、变更车道发生事故的;3、倒车、溜后发生交通事故的;4、从路外或非机动车道驶入机动车道发生碰刮的;5、绿灯放行或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转弯车未让直行车的;6、进入环行路口的车未让驶出或在环行路口内行驶的车辆的;7、跨越道路中心实线或者隔离实线发生事故的;8、逆向行驶的;9、右侧超车发生交通事故的;10、超越前方正常掉头、左转弯、超车的车辆时发生碰刮的;11、冲红灯发生交通事故的;12、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以及在人行横道、桥梁、陡坡、隧道掉头发生交通事故的;13、碰撞依法可以暂停、停放的车辆的;14、开关车门造成交通事故的;15、机动车进出停车场或停车泊位时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事故的;16、单方发生交通事故。(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交通事故的责任承担实行过错责任原则认定。1、只存在一方过错的,该过错方承担全部责任。2、双方或双方以上的过错的,按过错程度和对事故发生的重要性共同分担。3、各方都无过错,则都均无责任。4、一方当事人故意,他方无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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