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农村户口本分户的方式是: 1、年龄满十八周岁的当事人向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提出分户申请; 2、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后,对当事人的材料进行审核; 3、符合条件的办理分户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二款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