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有占有权和使用权。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关系一经确立,承租人就享有对出租房屋的占有和使用权利,其占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的保护。承租人对房屋的使用权是属于属于债权。 《 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四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 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 担保物权 。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