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户口转出后后悔了可以重新迁回来吗 |
释义 | 公民迁移时,需在到达迁入地的三日内(城市)或十日内(农村),凭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并缴销迁移证件。若无迁移证件,可凭以下证件申报迁入登记:一、复员、转业和退伍军人,凭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护照或入境证件;三、被法院、检察院或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法律分析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拓展延伸 户口转出后,如果您后悔了并想重新迁回原户口,您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申请: 首先,联系原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或户籍管理部门,咨询相关政策和手续要求。其次,准备好申请材料,包括身份证明、户口本、转出证明等。然后,填写申请表格,注明您的原因和意愿,并附上必要的证明文件。接着,将申请材料提交给相关部门,并按照要求缴纳相关费用。最后,耐心等待审批结果,通常需要一定的时间。如果申请成功,您将获得重新迁回原户口的批准,并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迁回手续。请注意,具体的申请流程和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您在办理前详细咨询当地相关部门。 结语 公民迁移,需在三日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若无迁移证件,可凭特定证件申报迁入。户口转出后,想迁回原户口需联系原户籍地派出所或户籍管理部门,咨询政策和手续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填写申请表格,提交给相关部门并缴纳费用。等待审批结果,若成功获批准,按规定办理迁回手续。申请流程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部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一条被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在入伍前,由本人或者户主持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注销户口,不发迁移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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