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租赁合同可以口头约定吗 |
释义 | 口头约定的房屋租赁合同成立,可以视为不定期租赁,双方可以随时解除房屋租赁关系。租赁期间内承租人应当依照口头约定按时缴纳房租,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房屋对第三人进行转租。 一、房屋租赁期间房屋涨价应如何处理 房屋租赁期间房屋涨价处理具体如下: 1、如果房屋租赁双方签订了书面租赁合同,除非承租人同意,否则房东不能在合同期限内单方面提高租金; 2、但合同到期后,房东要求涨价不违法,承租人有权选择接受或退房; 3、如果没有签订正式的书面合同,则属于不定期租赁。双方可以随时终止合同,房东也可以随时提出涨价。承租人和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约定的房屋租金以租赁期间签订合同为准,租赁期间房屋租金不得上涨。 二、房屋租赁纠纷次承租人要求赔偿属于反诉吗? 房屋租赁纠纷次承租人要求赔偿不属于反诉,次承租人属于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次承租人与承租人在未经出租人同意下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次承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进行赔偿。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承租人只有经过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方,没有经过出租人同意,承租人转租房屋的,出租人有权请求解除合同的。 三、出租屋合同样板有没有法律风险 如果是网上直接下载的出租房屋合同样本是有法律风险的,建议将房屋租赁合同交由专业律师起草、修改、把关,对租金,租赁期限加以明示。如果出租人利用租赁合同的缺陷,如未约定是否容许转租,将租赁房屋转租,并套取了押金,履约保证金,转让费,以及房租差价。当租赁期届满时,承租人却找不到出租人或转租人,出租人或转租人实际已经席卷大笔金钱消失。蒙受巨大损失的承租人当然不会轻易腾房给房东,而房东理所当然地要收回房屋,此种利益冲突无法调和,只有诉诸法律。最后受损失的,恰恰是无辜的房东和善良的第三人或承租人,因此,应慎重对待出租房屋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三十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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