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董监高的忠实义务包括哪些内容,法律怎样规定 |
释义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保护公司利益,不进行自我交易、泄露商业秘密、从事非法竞争、收受贿赂或侵占公司财产。违反规定将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 1、不与公司进行自我交易; 2、保守公司商业秘密; 3、不同公司进行非法竞争; 4、不利用职权收受贿赂; 5、不侵占公司财产。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的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拓展延伸 董监高的忠实义务与法律规定:权责明晰,保障公司治理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在公司治理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其忠实义务是确保他们履行职责时的诚实、忠诚和善意。根据法律规定,董监高的忠实义务包括但不限于:维护公司利益、遵守法律法规、保守商业秘密、避免利益冲突、履行披露义务等。这些义务的明确规定有助于权责分明,确保董监高在公司治理中尽职尽责,为公司的长期发展和股东利益提供保障。同时,这也有助于维护公司治理的透明度、公平性和合规性,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法律对董监高的忠实义务的规定是为了确保公司治理的有效运作,维护各方利益的平衡和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结语 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是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不得从事自我交易、泄露商业秘密、进行非法竞争、收受贿赂或侵占公司财产。根据《公司法》第147条和149条的规定,违反义务造成公司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作为公司高层,应以忠诚和勤勉的态度履行职责,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声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六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第一百四十七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六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第一百四十九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六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第一百五十条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列席并接受股东的质询。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如实向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职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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