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如何正确行使行政处罚权
释义
    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原则
    一、法定原则
    处罚法定原则是行政合法性原则在行政处罚行为中的集中体现。主要内容是:
    1.处罚依据是法定的;
    2.实施处罚的主体是法定的;
    3.实施处罚的职权是法定的;
    4.处罚程序是法定的。
    二、公正、公开原则
    处罚公正原则是指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必须与相对人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行政机关在处罚中对受罚者用同一尺度平等对待。
    三、结合教育原则
    行政处罚是法律制裁的一种形式,但又不仅仅是一种制裁,它兼有惩戒与教育的双重功能。处罚不是目的,而是手段,通过处罚达到教育的目的。行政机关在行政处罚的适用中应当始终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
    四、民事刑事责任适用原则
    民事刑事适用原则是指不免除民事责任、不取代刑事责任的原则。行政相对方因违法受到行政处罚,其违法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违法行为严重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得以已给予行政处罚而免于追究其民事责任或刑事责任。因为行政制裁与民事制裁、刑事制裁的性质及对象等是不同的。
    五、申诉和赔偿原则
    相对方对行政主体给予的行政处罚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有权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相对方因违法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提出赔偿要求。在行政处罚中必须提供充分的救济,才能真正保障相对方的权利。
    六、处罚追究时效原则
    自违法行为终止之日算起,二年内未追究责任的不再处罚。单行条例中另有规定的依规定。
    行政处罚适用的条件:一是必须已经实施了违法行为,且该违法行为违反了行政法规范;二是行政相对人具有责任能力;三是行政相对人的行为依法应当受到处罚;四是违法行为未超过追究时效。以上就是有关如何正确行使行政处罚权的相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5 13:5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