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关于行政处罚授权和委托需要注意哪些?
释义
    有关行政处罚授权和委托的疑问参考如下,
    一、行政授权。一般情况下,行政职权应由行政机关行使,但在特定条件下,如果具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明确授权规定,行政机关内设机构或派出机构及其他组织也能成为行政职权的独立行使者和责任承担者,表现为通过授权性法律规定将行政职权授予特定组织享有和行使,也即行政授权。被授权组织=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
    ①任何组织都可以被授权(《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法律法规授权组织;《行诉解释》: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组织)。
    ②法律、法规、规章的“委托”视为授权。
    ③但规章以下规范的“授权”视为委托。
    ④常见的有:事业组织(学校)、企业组织(公用企业、金融企业、全国性公司)、社会团体(律师协会、工会)、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居委会、村委会)。
    二、行政委托。一般来说,无论行政机关还是其他行政主体,都应亲自行使行政职权。但是,当某些行政主体因受条件限制或由于存在特殊原因,无法亲自行使某项行政职权,难以负担起某方面或某项行政管理任务时,也即存在“行为能力不足”的问题时,则可以通过实施行政委托,由其他组织或人员代其具体行使行政职权。现代行政法上的行政委托,是指行政主体在其职权和职责范围内,根据行政管理的实际需要自行决定将其行政职权或行政事务委托给另一行政主体或其他组织,以及特殊情况下委托给个人,受委托者以委托者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实施行政管理行为,并由委托者承担法律后果。被委托组织=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
    ①任何组织都可以被委托(《行政许可法》:行政许可权只能委托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权只能委托事业单位)。
    ②行政机关的“授权”视为委托。
    ③常见的有:治安联防队、税收代扣代缴人。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5 17: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