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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城管乱摆摊,12319举报无人理睬,该怎么办?
释义
    城管拍照保存违法证据,可依据证据对违法行为处罚。城管执法可采取勘验、拍照、录音、摄像等方式取证,对违法行为应给予相应处罚。执法部门不得截留、损毁或擅自处置查封、扣押物品。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应全额上缴。行政执法文书可通过送达地址、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无法送达可通过公告送达。
    法律分析
    乱摆摊城管拍照是保存对方的违法证据,可依据证据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第二十七条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活动,可以依法采取以下措施:(一)以勘验、拍照、录音、摄像等方式进行现场取证;(二)在现场设置警示标志;(三)询问案件当事人、证人等;(四)查阅、调取、复制有关文件资料等(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第二十六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开展执法活动,应当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和危害后果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对违法行为轻微的,可以采取教育、劝诫、疏导等方式予以纠正。扩展资料:《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第二十九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对查封、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截留、损毁或者擅自处置。查封、扣押的物品属非法物品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第三十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不得对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设定任务和目标。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款项,应当按照规定全额上缴。第三十三条行政执法文书的送达,依照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执行。当事人提供送达地址或者同意电子送达的,可以按照其提供的地址或者传真、电子邮件送达。采取直接、留置、邮寄、委托、转交等方式无法送达的,可以通过报纸、门户网站等方式公告送达。
    结语
    根据《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的规定,城管拍照是为了保存对方的违法证据,以便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在执法活动中可以采取勘验、拍照、录音、摄像等方式进行现场取证,并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和危害后果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对于轻微的违法行为,可以采取教育、劝诫、疏导等方式进行纠正。同时,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在查封、扣押物品时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使用、截留、损毁或处置。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款项应全额上缴。行政执法文书的送达可以根据当事人提供的地址或同意的电子送达方式进行,无法送达时可通过报纸、门户网站等方式公告送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六条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
    (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
    (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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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4:0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