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我方与你方于年月日依法订立合同,我方已履行了合同规定的义务,但你方。 为此,依据~的规定,决定将你方在我方的~财产予以留置。 请你方在~~期限内将合同中规定的义务履行完毕,否则,我方将变卖所留置的财产。 特此通知。 (债权人签名或盖章)年月日 法律依据:《监察法》第四十三条 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设区的市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省级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国家监察委员会备案。 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省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延长留置时间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监察机关发现采取留置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解除。 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提请公安机关配合。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协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