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员工离职后老板扣工资吗 |
释义 | 员工离职,若因劳动者个人原因造成用人单位经济损失的,老板能从本人工资中扣除赔偿部分。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一、劳动法迟到扣工资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在决定关于劳动报酬等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时,应经过全体职工讨论并提出方案和意见来进行协商确定。如果有员工因为迟到导致用人单位的经济损失的,可按照劳动合同来要求其赔偿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员工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扣除的工资不能超过该员工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工资最低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二、公司什么情况下能扣员工钱? 1、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2、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三、员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怎么赔偿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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