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提出离婚协议,男方反悔,房子归谁?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离婚协议的相关内容以及离婚登记的程序。离婚协议规定了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真实意思表示、房产等不动产的处理意见以及子女抚养权的归属等内容。离婚登记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和登记五个步骤。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当事人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婚姻登记机关在审查后予以登记并发放离婚证。如果男方反悔,则需按照协议内容处理。 法律分析 根据离婚协议,女方和男方同意将房子归女方所有。然而,如果男方反悔,处理方式如下: 1、如果还没有办理离婚登记,则协议没有生效,男方可以要求分割; 2、如果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则协议生效了,但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是被胁迫和欺诈情形,则会驳回。 一、离婚协议包括的内容有: 1、写明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真实意思表示; 2、写明双方现有房产及其他不动产的名称和详细地址,离婚后所有权归谁所有以及动产如何分割、债权债务等处理意见; 3、有子女的,应写明子女的姓名、年龄,以及子女抚养权的归属等。 二、协议离婚的程序有 1、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2、受理。婚姻登记员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有关规定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告知书的,应当出具; 3、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审查。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的程序和条件执行和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办理。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办理离婚登记告知书的,应当出具; 5、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结语 离婚协议是离婚登记的重要依据,对于协议内容的理解和遵守是离婚成功的关键。根据离婚协议,如果男方反悔,则需按照协议内容处理。同时,在办理离婚登记时,夫妻双方需认真阅读并理解离婚登记程序和相关注意事项,以确保顺利办理离婚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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