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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女方起诉离婚能否要求男方赔偿
释义
    女方起诉离婚,如果因为男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家暴、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行为而离婚的;
    可以在诉讼离婚时向男方主张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如果双方都有上述过错行为的,则不能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如果女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男方请求补偿。
    至于所谓分手费、青春损失费,法律上是不支持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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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6:5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