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交警书面警告一次,不罚款,不扣分,但会记录在案。 如果再犯同样错又获得书面警告的,两次可累计处罚款和扣分。这是部分城市交警人性化的温和执法。主要是针对部分轻微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实行的警告处罚,是正确处理教育与处罚的关系,进一步加大教育、警告处罚的力度,减少罚款处罚的数量,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的表现,这也是展示公安交警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良好形象,推进警民关系的一种有效途经。 交通违章适用警告的情形,具体如下: 1、机动车停发、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2、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3、机动车驾驶人违反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4、故意遮挡、污毁或者不按照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处理违章的流程是: 1、接受交警的口头警告即可。适用于被当场发现的轻微违法行为; 2、到指定地点交罚款。适用于出具了处罚决定书的罚款处罚; 3、执行拘役。适用于出具了处罚决定书的拘役处罚。 综上所述,被交警警告一次的,一般没有什么影响。口头警告是最轻微的处罚方式,不会记入个人档案。而书面警告,不罚款不扣分,但会记录在案。如果再犯同样错又获得书面警告的,两次可累计处罚款和扣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二条 交通警察对于当场发现的违法行为,认为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和安全的,口头告知其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依据,向违法行为人提出口头警告,纠正违法行为后放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实际确定适用口头警告的具体范围和实施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