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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买卖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释义
    (一)将广告宣传中重要的部分明确写进合同。许多开发商认为,反正自己的楼书和宣传广告的内容也没有写进合同,于是为了达到促销目的在夸大美化居住环境,打造虚假水景概念、绿化概念、花园概念、交通概念,这些都是开发商司空见惯的伎俩。购房者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避免开发商事后不认账。
    (二)将面积明确在合同中并约定面积误差的处理方式。房屋面积是房子的量化指标,与购房款直接相关,然而,开发商往往会在商品房面积上大做文章,许多开发商在和消费者签订购房合同时都故意不将公摊面积写入合同或补充条款,致使消费者遭受了欺诈也是糊里糊涂。
    (三)约定物业管理的相关问题。很多小区物业管理都是开发商自己组织的,业主对此无从选择,只能被强制接受;同时,物业管理费由物业公司单方制定,繁琐的规章、公约一旦违背,就遭遇停水、停电、停气。重收费、轻管理是小区物业的通病。因此购房者不要忽略物业的约定,避免日后出现麻烦。
    一、商品房买卖中的陷阱有哪些?
    (一)签订不规范的合同
    恶意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在国家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监制的统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中,开发销售商故意对有些条款不填写,如土地面积、规划用途、土地使用年限、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等有关细节都不填,使消费者误以为该企业手续齐全,埋下了因此产生纠纷的许多隐患。有的销售商甚至连房价、总房款的大写金额都刻意空着,为自己以后篡改房价埋伏笔。
    (二)延期交房强词夺理
    要么合同中只签工程竣工时间,对交房时间闭口不提,不约定不可抗力,却一再延长交房时间,致使消费者权益受损无法得到赔偿。要么夸大不可抗力开脱责任。
    (三)资质不全导致产权证难办
    开发商资质不全,例如没有取得土地的使用权限,根本就不具备房地产开发资格,销售的商品房当然也就办不了房产证;还有很多开发商是边开发、边销售、边协调关系办证,房子卖完了,有关手续却还没有审办下来。或者由于不愿意缴纳和逃避土地出让金,这样开发的房产不仅不能办理产权证,而且还会给购房者以后的居住和买卖留下无穷后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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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5 4:2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