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收到执行通知书后怎么办? |
释义 | 执行通知书调解执行,双方达成协议需记录,有关单位必须执行。拒绝执行将面临拘留、罚款等处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拒绝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将被责令履行协助义务,并可能被罚款。 法律分析 收到执行通知书还能调解。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执行通知书是人民法院对不愿意自动履行判决、裁定、调解所规定的义务当事人,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变卖其财产和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储蓄存款或劳动收入等执行措施,请有关单位协助执行的凭证。执行通知书是人民法院对不愿意自动履行判决、裁定、调解所规定的义务当事人,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变卖其财产和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储蓄存款或劳动收入等执行措施,请有关单位协助执行的凭证。执行通知书的法律效力如下执行通知书的法律效力如下法院发出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具有法律效力,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执行。如果不执行,会被法院拘留、罚款。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除责令其履行协助义务外,并可以予以罚款:(一)有关单位拒绝或者妨碍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二)有关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的;(三)有关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扣留被执行人的收入、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转交有关票证、证照或者其他财产的;(四)其他拒绝协助执行的。 结语 执行通知书是人民法院对不愿意自动履行法律义务的当事人采取的执行措施,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在执行中也有机会自行和解达成协议,执行员会将协议内容记录并由双方签署。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执行执行通知书,否则将面临法院拘留和罚款等处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拒绝或妨碍法院调查取证、拒不协助执行措施等行为的单位将被责令履行协助义务并可能面临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章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三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执行: (一)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 (二)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 (三)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中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 (四)行政机关认为需要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行政机关应当恢复执行。对没有明显社会危害,当事人确无能力履行,中止执行满三年未恢复执行的,行政机关不再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章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执行: (一)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 (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无财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 (三)执行标的灭失的; (四)据以执行的行政决定被撤销的; (五)行政机关认为需要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章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程序 第三节 冻结 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及时作出解除冻结决定: (一)当事人没有违法行为; (二)冻结的存款、汇款与违法行为无关; (三)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处理决定,不再需要冻结; (四)冻结期限已经届满; (五)其他不再需要采取冻结措施的情形。 行政机关作出解除冻结决定的,应当及时通知金融机构和当事人。金融机构接到通知后,应当立即解除冻结。 行政机关逾期未作出处理决定或者解除冻结决定的,金融机构应当自冻结期满之日起解除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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