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广东婚假的相关法律解读 |
释义 | 婚育假期也在《条例》中得到明确。根据《条例》,13天的晚婚假取消。至于产假,原来的15天晚育假取消;原来35天的独生子女母亲产假调整为奖励假30天。也就是说,对于一部分女性来说,产假其实是缩短了的。 具体来说,过去,广东女性的产假一般为《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确定的98天基本产假,加上35天独生子女假,再加上15天晚育假,总数在148天。调整后,总数为98天基本产假加上30天奖励假,总数为128天。但是对于此前不享受独生子女假和晚育假的妈妈,产假则增加了30天。 值得注意的是,凡是符合法律法规再生育的,不管是第一胎、第二胎还是多胎,都可以享受到同样的产假。同时,丈夫的陪产假从10天增加到15天。 广东率先取消晚婚假 此前规定,符合晚婚年龄的夫妇,可在法定3天婚假的基础上增加婚假天数,各地晚婚假天数从7天到近30天不等。但新修订的计生法中取消了相关鼓励晚婚的条款。随后多地也相继取消了晚婚假。 去年底,广东省率先通过了《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其中明确取消晚婚假。随后湖北、天津、浙江、安徽、广西等5地新计生条例也明确了不再保留晚婚假婚假国家规定2017年广东劳动法此前,北京、上海两市的卫计委也均明确表态称,从今年起将取消晚婚假。目前,这两地正在酝酿新的计生条例。 吉林也正就《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其中晚婚的职工,凭《结婚证》增加婚假十二天一条被删除。山东省也拟取消原有的14天晚婚假。 目前不少地区仍按照现行计生条例落实晚婚假,如黑龙江、福建、重庆等地表态晚婚假依旧可休。 在广东,晚婚假取消了,不过新婚夫妇还可以享受三天的带薪婚假。除此之外,广东的产假与陪产假也有相应的变化,其中产假变为128天,陪产假则为15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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