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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两个户口本合并注销需要带什么
释义
    当事人双方应该各自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合并户口的申请(说明理由)等资料,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说明实际情况后,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相应的手续即可。
    一、双重户口注销可以异地办理吗?
    双重户口的当事人必须注销本人后办理的户口本及对应的身份证。
    每个公民都只能在一个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为常住人口。当事人双重户口的,应带上本人后办理的户口本(对应的身份证)原件,去该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书面说明该户口的形成原因,并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销户手续,否则该户口本会被派出所冻结。
    二、户口本合户手续怎么办理
    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可以的:
    1、在符合当事人的父母年事已高,但是户口本内无其他子女等条件的前提下,可以申请合并户口;
    2、当事人双方可以各自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开具的加盖印章的证明(说明合并户口的理由)等;
    3、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书面申请后,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相关手续即可。
    三、户口要合并怎么办?
    1.应由户主双方各自带上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开具的加盖印章的证明;2.共同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书面申请合并户口本(说明理由:如原户主年事已高,不能再办理户口登记事项,而户内又无其他成年子女等),并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相关手续即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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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21:5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