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住房公积金缴存方式有: 1、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 2、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 3、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制定,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4、城镇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原则上按上一年度缴存人月平均纳税所得额计算; 5、单位逾期不缴纳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纳; 6、逾期不缴纳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一、公积金月缴存额调整规定有什么 一般来说,住房公积金年度为本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单位会根据职工上一年的月平均工资变动情况调整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核定调整一次。根据相关规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也就是说,如果上一年度工资发生变化,那么公积金月缴存额也会随之变化。 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本人缴存,另一部分由单位为职工缴存。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二、公积金国家标准比例 1、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 2、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3、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原则上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