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公司分立的条件: 1、公司分立应当由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作出分立决议,按照法定表决程序通过; 2、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零三条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