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身份证更换的办理时间是多少? |
释义 | 根据我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居民身份证的换领时间不得超过两个月,如果有特殊情形,则不得超过三个月。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居民身份证的换领时间不得超过两个月,如果有特殊情形,则不得超过三个月。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拓展延伸 身份证办理时间可以延长吗? 根据我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八条规定,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而根据该法第十九条规定,公民的居民身份证在办理时,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可以得出结论:身份证办理时间不能延长。虽然公民可以在办理身份证时申请延长办理时间,但需满足特定条件。具体来说,公民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本人因特殊原因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十日。但是,无论是申请延长办理时间,还是逾期办理居民身份证,都应当遵循相关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并经过公安机关的审核。 总之,身份证办理时间不能随意延长,公民应当遵守相关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并经过公安机关的审核。 结语 根据我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居民身份证的换领时间不得超过两个月,如果有特殊情形,则不得超过三个月。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因此,如果需要换领居民身份证,应及时提交申请,以免逾期无法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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