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哺乳期员工不服从调岗的应该如何处理? |
释义 | 哺乳期员工不服从调岗,是因为不能胜任工作,哺乳期未满前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继续执行原订劳动合同的岗位。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一、如何补偿怀孕期间解除劳动合同 怀孕期间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过失性辞退或者孕妇主动辞职的,用人单位不需要赔偿;属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二、哺乳期裁员赔偿标准是多少 哺乳期裁员属于不合法法行为,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赔偿金。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在劳动者孕期、产期、哺乳期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标准是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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