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职务犯罪案件中,是否存在从犯或共犯不需要有实质性证据的情况?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刑法,指使、教唆、共同犯罪等均构成从犯或共犯罪行。在实际司法实践中,从犯或共犯罪行的起诉需要有实质性证据支持,但也有例外情况。如果有证据表明被告人具有犯罪意图,或者与主犯有密切关系,或者可以推定从犯或共犯罪行的情况,也是可以起诉的。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指使、教唆、共同犯罪等均构成从犯或共犯罪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侦查机关和检察机关应当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罪行和罪责,并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有关情况进行调查。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公诉机关应当在案件审理中,按照法定证据的规定,充分发挥指控职能,进行指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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