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交警在检查机动车驾驶者证件的时候,除了会要求提供驾驶证外,同时也是会要求提供行驶证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必须要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没有携带的,交警应当扣留机动车,并通知当事人补办手续,并刻意处警告或者罚款20元以上200元以下。 一、行驶证和行车证有什么区别 行驶证和行车证没有区别。行驶证又叫行车证,行驶证是准予机动车在中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法定证件,由证夹、主页、副页三部分组成。其由车辆管理中心办理,用于辨别车辆信息的真伪。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 二、行车证丢失如何补办 行车证丢失当事人应向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申请补发,不支持异地补办。 (一)扩展资料: 1、提交的资料:填写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申请表、提交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的复印件、驾驶证(行驶证)、遗失的书面声明、两张1寸白底照片(或驾驶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外地户口需带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2、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44条,机动车号牌、行驶证丢失或者损毁,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补发、换发号牌期间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