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驶证遗失是否可以上路? |
释义 | 行驶证不带不可以上路,交警可扣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未悬挂号牌、未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等,交警可扣留车辆,要求提供相应证件或补办手续。如提供证件,应及时退还车辆。违规遮挡、污损或不按规定安装车牌的,也将受到处罚。 法律分析 行驶证不带不可以上路。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如果不带的,交警可以扣车,等到驾驶员拿到相应的行驶证就可以退还。 法律客观: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拓展延伸 行驶证遗失后如何处理? 行驶证遗失后,您需要及时采取以下步骤进行处理。首先,立即向当地交通管理部门报失,并申请办理行驶证遗失补办手续。在申请补办时,您需要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车辆购置税缴纳证明等。其次,根据交通管理部门的要求,可能需要进行车辆核查、登记等手续。此外,您还需要办理临时行驶证,以确保车辆合法上路。在办理补办手续期间,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或交警部门,以了解具体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记住,行驶证遗失并不允许您继续驾驶车辆上路,因此务必尽快处理遗失事宜,以避免可能的法律后果。 结语 合法驾驶机动车,行驶证必备。未携带行驶证的驾驶人将面临扣车处罚,直至补办手续完成方可退还车辆。《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机动车未悬挂号牌、未放置标志、未随车携带证件的,交警有权扣留车辆,并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行驶证遗失,应立即向交通管理部门报失并办理补办手续,同时办理临时行驶证确保合法驾驶。请及时咨询专业律师或交警部门,以确保遵守法律规定,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二章 车辆和驾驶人 第一节 机动车、非机动车 第八条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21修订):第二章 机动车驾驶证申请 第二节 申 请 第十六条 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可以申请准驾车型为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的机动车驾驶证。 已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可以申请增加的准驾车型为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轻型牵引挂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21修订):第四章 发证、换证、补证 第六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的条件,但符合准予驾驶的其他准驾车型条件的,应当在三十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降低准驾车型。申请时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第十四条第二项规定或者具有第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三十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申请时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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