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进看守所能安出无罪吗? |
释义 | 进看守所可以无罪释放。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或关押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交付执行前剩余刑期三个月以下的场所。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被作出判决前不符合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条件的一般都在看守所羁押。但进了看守所并不一定要被判刑。在看守所羁押并不一定被判刑,符合条件会被无罪释放。 一、看守所会见可以录音吗 不得监听,当然更不可以录音。 一、你说的情况,按现行法律规定,唯一的可能是,剩余刑期只有3个月以下的。 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剩余刑期在3个月以下,以前规定是一年以下的,罪犯可以在看守所继续服刑,直到刑满释放。在这期间可以会见亲属,会见期间通话不被监听,更不会录音。 二、其他在看守所的未决犯,只有律师可以会见。 在判决生效前,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在看守所被羁押期间,亲属是不能会见或通信的。只有辩护律师或办案人员才可以会见或提审。律师会见时,不得监听或录音。 二、在看守所羁押二六天能提前取保候审吗 取保候审跟送进看守所的时间长短没有必然联系,需要看嫌疑人是否有不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视情节而定,情节越严重的越难取得取保候审,但是对一些特殊原因的刑事被告人可以批准取保候审,一般为递交申请10日内作出答复。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申请取保候审的,应当书面向公安机关提出。 三、看守所是怎么对待里面的犯人的 看守所文明执法,并公正对待犯人。 看守所是指涉嫌刑事犯罪的犯罪嫌疑人,法院暂时还没有做出司法判决,用于暂时性扣押犯罪嫌疑人的公安机关。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机关。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 看守所收押犯罪嫌疑人,须凭送押机关持有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签发的逮捕证、刑事拘留证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改造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追捕、押解犯罪嫌疑人临时羁押的证明文书。没有上述凭证,或者凭证的记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予收押。 看守所以县级以上的行政区域为单位设置,由本级公安机关管辖。 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安全厅(局)根据需要,可以设置看守所。铁道、交通、林业、民航等系统相当于县级以上的公安机关,可以设置看守所。 看守所对犯罪嫌疑人的武装警戒和押解由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以下简称武警)担任。看守所对执行任务的武警实行业务指导。 看守所的监管活动受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 看守所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当坚守岗位,随时巡视监房。对已被判处死刑、尚未执行的犯人,必须加戴械具。对有事实表明可能行凶、暴动、脱逃、自杀的犯罪嫌疑人,经看守所所长批准,可以使用械具。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先行使用,然后报告看守所所长。上述情形消除后,应当予以解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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