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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江苏省工伤十级伤残赔偿标准怎么算
释义
    下面就是江苏十级工伤怎么赔偿标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六级伤残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如下:
    一级伤残:本人工资×90%;
    二级伤残:本人工资×85%;
    三级伤残:本人工资×80%;
    四级伤残:本人工资×75%;
    五级伤残:本人工资×70%;
    六级伤残:本人工资×60%。
    说明:1)1-4级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2)5-6级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在难以安排工作的情况下支付,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3)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三、5-10级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上述两金标准,根据伤残等级确定,工伤保险条例未规定统一标准,具体标准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可以在各省的工伤保险条例或工伤保险办法中查阅。
    江苏省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五级伤残:20万元;
    六级伤残:16万元;
    七级伤残:12万元;
    八级伤残:8万元;
    九级伤残:5万元,
    十级伤残:3万元。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五级伤残:9.5万元;
    六级伤残:8.5万元;
    七级伤残:4.5万元;
    八级伤残:3.5万元;
    九级伤残:2.5万元;
    十级伤残:1.5万元。
    同时规定,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居民生活水平等情况,在基准标准基础上上下浮动不超过20%确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并报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备案。
    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发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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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18:4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