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驾驶证的暂扣日期是从处罚生效之日开始,也就是暂扣通知书生效的日期。如果暂扣通知书生效前就已经被扣留了驾驶证,则可以按照一日抵一日的方式抵消。驾驶证在被暂扣的期间是不允许驾驶机动车的,否则会被按照无证驾驶处理。无证驾驶会直接导致驾驶证吊销,并限制在一定时间内不能再申领驾驶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一十条 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