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和物业管理的事项分别是什么 |
释义 | 一、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物业管理微资讯)。也就是说,物业公司的管理服务体现的是“公共服务”,是为业主提供“公共服务产品”。 专项业务包括以下四方面: 1、治安保卫。通过值班、看守、巡逻所进行的防火、防盗、防事故以及突发事件的处理; 2、清扫保洁。对管理区域内的垃圾定时定点收集清运,以及对公共部位的清扫保洁; 3、庭院绿化。对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绿地,宅旁绿地和道路绿地的日常护; 4、车辆管理。对进入管理区域内的各种机动车辆的限制,除了必要的特许车辆外,其他车辆经过允许方能驶入,并按规定地点停放。 通俗地讲,物业管理是对住宅小区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以及小区绿化、环境卫生、小区秩序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的活动。物业公司向业主收取的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这些方面的支出。 二、开发商管理的事项 1、保修期内以及保修期内没修好的房屋裂缝、房屋透寒、烟道漏烟串味、墙面或楼顶防水、卫生间和厨房防水等问题,都是开发商的责任。 2、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1)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电气系统、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4)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 3、在建筑工程保修期外,居民住宅楼外的供热设施和楼内的共用供热设施由供热单位负责管理与维修。 已经分户供热的住宅用热户室内供热设施,由用热户管理,更换供热设施的费用由用热户承担,因供热事故造成损失的除外。 4、非住宅用热户的供热设施管理责任,由供热用热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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