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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合同履行情况有哪些啊
释义
    合同履行情况有:中止履行、提前履行、部分履行。合同履行是指合同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全面、适当地完成合同义务使债权人的债权的得以实现的行为。
    合同履行情况有哪些
    1.中止履行。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将标的物提存。2.提前履行。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需要注意的是,《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七条的规定把提前履行作为借款人的一项权利对待,因此属于提前履行规则的例外。3.部分履行。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但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合同没有实际履行的情况有哪些
    合同没有实际履行的情况如下:
    1、以特定物为标的的合同,当标的物灭失时,实际履行标的已不可能。
    2、义务人不能按期交付标的,使实际履行对权利人已不必要或还会损害权利人自己的利益。
    3、标的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权利人放弃实际履行的请求。
    抵押合同生效但无法履行有哪些情况
    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而生效,但未经办理抵押登记的,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七条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第一百八十八条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第六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第四十一条当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第四十二条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如下:(一)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二)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三)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四)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五)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先履行合同一方哪些情况下可以中止履行
    先履行合同一方以下情况下可以中止履行:当事人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的可以中止履行;当事人逃避债务的可以中止履行;当事人丧失商业信誉的可以中止履行;当事人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可以中止履行。
    合同履行障碍有哪些
    合同履行障碍有合同标的已灭失;已被第三人善意取得;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合同无效;已被政府征收或已被法院执行;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该内容由 陈宏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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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2 19:0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