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驾驶校车超载20%以上扣几么 |
释义 | 校车超载20%以上,处五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 在我国,校车安全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因为不仅关系到未成年人的生命安全,一旦发生意外,伤害的是众多个家庭的心。 根据法律规定,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20%,扣6分,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扣12分,并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同时,我国刑法也有规定,从事校车业务,如果严重超载,将构成危险驾驶罪,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都要承担直接责任,不仅要处罚金、拘役、扣留车辆,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所以千万不要心存侥幸、超载上路,既是保护自己,也是保护车上的每一条生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中也明确表示,校车不得以任何理由超载,学校和校车提供服务者也不得要求校车驾驶员超载、超速驾驶校车。 另外需要提醒的是,车辆超载后发生交通事故,如果超载是引发事故的主要原因,保险公司可能会拒绝赔付,因为如果你没有超载,这起事故根本就不会发生,这属于车主个人主观原因造成的。如果超载不是主要事故原因,但经过交警核查你确实超载了,这种情况下,可以与保险公司协商来取得赔偿,具体赔偿额度,每个保险公司可能不同。 虽然目前我们国家的法律并没有明确超载和保险事故的关系,但我们也要意识到超载的危害,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行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二条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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