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第一种、之前从农村迁出来的,要迁回去: 1、前提是当地部门以及村委会准许迁回申请; 2、并得到村委会同意,盖章,由当地部门准许迁入证明到现户口地申请迁出。 第二种:夫妻双方有一方是农村户口的,另一方可迁至农村。但也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具有城市户口的没有固定工作。2、农村户口其中一方具有宅基地、土地等。 法律客观: 《户籍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 管辖 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