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失业金领取方式如下: 1、失业人员到用人单位失业保险管理中心所在地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登记; 2、失业人员到失业管理中心进行求职登记和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3、申请通过后,工作人员需要先登记,载本次申领后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起止日期; 4、失业人员在每月的15日凭银行存折到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领取事业金的人员必须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并且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人员,包括已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履行交费义务满一年的人员。居民也可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材料、身份证、户口本、照片等向参保地市社保机构申请领取失业金。因病不能亲自领取的,可委托亲属持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领取证、求职证、身份证、医院诊断证明和代领人的身份证代为领取。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