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争夺抚养权时需不需要考虑孩子意见 |
释义 | 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在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子女随谁生活的问题上,应考虑到子女的个人的意愿。但是这并不是说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子女的条件时,才考虑子女个人的意见。 对于成年子女随哪方生活的问题,法院则会更多的考虑子女的意见。 一、子女抚养权是怎样规定的 离婚时,二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由母亲抚养;如果子女超过二周岁但不到十周岁的,有证据证明能为子女提供更好的学习生活条件的一方,更容易得到子女的抚养权。 具体包括提供以下方面的情况证明: 1、工作性质;2、工作环境;3、收入状况;4、居住条件;5、文化程度;6、性格修养;7、其它家庭成员状况。 还可以提供对对方不利的证据,以得到孩子的抚养权,比如: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如果子女超过10周岁的,法院判决时会考虑子女的意见。 因此,争取孩子对抚养方的认可,也是尤为重要的。 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由谁抚养?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不随女方生活而可随父亲生活的例外情形有: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二、怎样确定抚养费数额?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在实践中,很多人认为抚养费标准就是另一方收入的20-30%.其实这种观点是不完全准确的。除了参照工资收入比例的标准外,孩子的实际需要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也是相当重要的参考因素。比如,目前在北京市区,一个普通家庭孩子的月抚养费大约在二千元左右就基本上足够了。但如果非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月工资有二万多元,让其按其月工资收入的20-30%即4000-6000元的标准去支付抚养费显然是没有必要的,并且,抚养费还是双方均应当承担的义务。因此,教条地以工资收入的比例来计算孩子的抚养费,是不妥的。 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也可要求教育费和医疗费另行分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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