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民间借贷中,借贷资金的流动涉及到多方面的法律风险。一方面,资本流向不明确可能导致资金遭受挪用或欺诈,给借贷双方带来损失。另一方面,部分资本流向可能违反法律法规,带来司法纠纷和违约风险,给双方带来损失。因此,借贷双方需要注意资金的流动情况,及时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减少风险。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借款合同的利率,由借款人与贷款人协商确定。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利率以下的,视为有效利率;规定的利率以上的,视为无效利率;无效利率部分的利息,不得收取。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借款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 以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三倍以上的利率出借资金的,人民法院应予认定为“暴力借贷”,不予保护。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五十八条 借贷双方约定利率低于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视为借款利率为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 借款人向出借人支付的利息超过借款本金的24%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认定为无效利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