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死了欠债怎么办? |
释义 | 人死了,所欠债务由其遗产偿还,债权人可以依借据凭证向遗产继承人要求偿还,但是不可超过遗产部分或所欠债务的数额。 一、有没有父债子偿的说法 没有父债子偿的规定。父母和孩子也是两个独立的民事主体,不因血缘关系的存在而混淆,父债与子女无关。孩子继承父母遗产的,应当偿还父母生前所欠的债务。 继承人应当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的,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可以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不承担清偿责任。 二、丈夫去世债务不还了可以吗 债务并不会因债务人的死亡而消灭,丈夫去世,所欠债务还是要偿还的,应当用丈夫的遗产偿还债务。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妻子也要承担偿还责任。 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以遗产为限,偿还被继承人所欠债务,超出遗产的债务,继承人没有偿还责任。 三、被告已死亡被告欠款还用还吗? 原告死者生前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从死者遗产中偿还。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 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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